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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uary 09

    我的年度之书

    检索这几年所读的书,选了几本作为各年度之书:
     
      2003年:The Metamorphosis(卡夫卡的不是奥维德的)
     
      2004年:《郑超麟回忆录》
     
      2005年:胡适系列(《胡适口述自传》、《胡适杂忆》、《胡适的声音——胡适演讲集》)
     
    说明:我属于读书“保守主义”者,偏好“旧”书、古书、洋书,对新书充满不信任;愿意读自己有所了解的作者的书,对陌生作者要经过一段时间,有了信任之后才去读;喜欢三四十年代一些作家,读他们的书,或读关于他们的书;对真正的历史书感兴趣,对有可能被阉割、篡改的历史书不敢问津;有英文原著,就不看翻译,目前不可得,宁可等一等,不是对自己的英文有信心,而是对译者没信心;对于中文小说作家,无论40后、50后乃至80后,从来不读,因为他们不但文字没有进步,连人品也不能保证。
    January 05

    卡夫卡:在法律门前

    法律门前站着一个看门人,一个乡下人走过来对他说想进法律的大门,看门人说现在不能让他进。乡下人想想,又问是不是等一下就可以进去。“也许吧,”看门人说,“但现在不行。”
     
    这扇通向法律的大门一直开着,看门人在旁边守着,乡下人弯腰伸头向里张望。看门人见了就笑说:“既然法律对你这么大吸引力,那你就试试不用理我的劝阻,直接进去。但要记住:我是有权力的,而且我只是最下层的看门人,里面一个厅连着一个厅,厅门口都有看门的,他们一个比一个权力都大,光是第三重的看门人连我都吃不消。”
     
    乡下人没想到会这么困难,他认为法律应该是随时可以让任何人见到的;但当他在近处清楚见到看门人穿着毛皮大衣、长着又大又尖的鼻子、留着又长又疏而且凶恶的黑胡须,还是决定等看门的允许再进,可能更好。看门人给他拿来小凳,让他在大门边坐着等。
     
    乡下人坐在那儿,一天天过去了,一年年过去了,不停地求看门人让他进去,求得看门人都烦了。而看门人经常盘问乡下人一些小问题,问他的家庭和其他各种情况,不过这些问题都是居高临下、公事公办地发问,并且他一再说还是不能让乡下人进。乡下人为这次出门作足了准备,就用尽他身上无论值钱不值钱的东西贿赂看门人,看门人收了他所有的贿赂,同时说:“我收你的东西只是想让你不会觉得还有什么方法没试过。”
     
    经过这么多年,乡下人只是在一旁静静地观察看门人。他忘了门里面还有其他看门人,这第一个就好像已经是进入法律大门的唯一障碍。开头几年,他一直大声恶毒地咒看门人不得好报;但到后来,乡下人老了,他只能自言自语地抱怨。他变得像个孩子,在长期观察的过程中,他发现看门人的毛皮大衣领子上有跳蚤,他甚至求那些跳蚤帮他改变看门人的决定。
     
    最后,乡下人的视力渐渐变差,他已分不清是周围的一切都变暗了,还是他的眼睛模糊不清。但他还是真切地在黑暗的大门深处,觉察到一丝法律发出的不可磨灭的光辉。现在他活不了多久了,临死之际所有的经历在心中回旋,产生了一个疑问,以前从未问过看门人。他身体僵硬,站不起来,只能招手示意叫看门人过来。因为病得厉害,他和看门人之间的高度相差悬殊,看门人只好俯下身来和他说话。
     
    “你还想知道什么?”看门人问,“你总是不知足。”
     
    乡下人说:“可以肯定地说,所有的人都努力要见到法律,但为什么这么多年只有我一个人在这儿要求进门呢?”
     
    看门人知道他已经走到生命尽头了,为了让他聋聩的耳朵能听到,就提高声音吼道:
     
    “其他人连被允许来到这里的机会都没有,这道门是为你一个人开的,现在你快死了,我要将这道门关上了。”
     
       ——译自《企鹅70年纪念口袋丛书之64:Franz Kafka,The Great Wall of China》
     
     
    December 10

    卡夫卡:小寓言

    “哎呀!”老鼠叫道,“世界每一天都在变小。起初这个世界大得让我害怕,我跑啊跑,终于远远见到前面左右两边有两堵墙,我真高兴。可这两堵绵延的大墙正飞快地向一起靠拢,我一下就到了尽头,而且正冲向一架竖在墙边的鼠夹。”
     
    “你真应该换个方向跑的。”鼠夹旁的猫说,然后将老鼠吃掉了。
     
     
       ——译自“企鹅70年纪念口袋丛书64 Franz Kafka The Great Wall of China”
    November 21

    最近读的几本书

            都是些老书,都是西人写的,都是有名的作者,但也许并非都是了不起的名著。“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我也乱诌几句疏漏印象。
     
           Jacob's Room(Virginia Woolf著,美国Dover Thrift 1998版,144pp,小说)。早都想读Virginia Woolf的原文,最近才如愿。她和她的朋友们开创的意识流写法领一时之风骚,对当时和后世的英语文学不能不产生影响。她的这本小说初读来让人有点恍惚,不知是幻是真、是现时是回忆,人物都只是意识的存在,不断跳跃不断流动。这种写法,我觉得和亨利詹姆斯、威廉福克纳都不同,有一种轻灵的散文之美,确实作者也是有名的散文随笔作家,甚至散文家声誉超过小说家。
          整本书给我最突出的感觉,就是像一组印象派风格的绘画,而一簇簇的意识片断就像一朵朵浮动的云雾,笼罩在人物周围,有时朦胧飘逸,有时像一个幽灵。另一个突出的感觉就是年轻的主人公的生与死虽是在近一个世纪前的19世纪初,但他的性格、精神竟彷佛与我们相似、相通,就像我们的朋友,甚至我们自己。
          弗吉尼亚吴尔夫的文字给我以美的享受。
     
          《逻辑哲学论》(维特根斯坦著,贺绍甲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134pp,哲学)。我懂逻辑学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逻辑学的基础是数学,虽是学工科的,但我的数学很不怎么样。可这本小册子里作者的绝大部分命题我可以理解,并认为是对的,只是不知道有什么用,并且差不多已经忘记了。虽然忘记了推论,但记住了几条结论,比如说:“我们能够说的东西,一定能说清楚”、“世界是有界限的,逻辑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等等。
          甚至结论也不重要,我最喜欢的是作者在这本书的书前书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那种自信、自负,那是聪明人、天才的自负,有一点狂妄,但他的思考他的著作让很多人不得不佩服。作者是奥地利人,参加过一战,做过大学教师,作过“隐士”,除了研究哲学,还设计建造过房子,据说毛姆的名著《刀锋》(那也是我很喜欢的书)就是以他为原型的。
          尽管作者是天才,但我还是觉得,这本书尤其是结尾部分有点结论先行,推论不足,或者是作者把推理过程简略了,非我辈所能理解。作者在自认为已经为哲学划好了界限之后,有二十多年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了,真的“保持沉默”了。二战后他才出版了第二本哲学著作《哲学研究》,因为他觉得自己第一本书中有不少错误。虽然后著对前著有否定,但写作风格还那么相似,依然是命题式、格言体,依然是围绕着人类的语言和思维,依然是逻辑在其中熠熠生辉。
          维特根斯坦的一个观点我印象深刻,他说:“世上绝大多数的命题不是假的,而是无意义的”。
     
          The Secret Agent(Joseph Conrad著,美国Dover Thrift 2001版,256pp,小说)。约瑟夫康拉德的书很久以前就买过,但从来未读,这一本是上月才买的。首先让我困惑的,是secret agent如何翻译,似乎“间谍”、“特工”、“特务”这类名词都不能确切描述男主人公的身份角色,或许受007、Mission impossible影响太深,上述词语只让我想起神勇、潇洒、机智、高科技等等元素,与主人公(Verloc)的肥胖、窝囊、平庸、自私甚至冷酷的特质相去甚远,想来想去,只有翻作“密探”庶几近之。
          康拉德给我的初步印象是一位较为传统的作者,除了仔细描写人物的身体和动作特征(这或许让人觉得有点罗嗦),还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推进故事、刻画人物,他的心理描写都是正面的客观的,与所谓意识流不同。但他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善于营造气氛,这在小说后段尤其明显,再加上一些细节的前后照应,即便是读到已经猜中的情节,仍让人受到触动。整个故事让我感觉就像一出浑完圆满的戏剧,一开始就直入主题,高潮渐进,起承转合衔接紧凑,前一个悲剧完结,再引出更大的悲剧收场。这个故事从一开始让人紧张、压抑,而Verloc的性格和身份,他所联系、结交的人,以及Verloc太太和她的母亲、她的先天弱智的弟弟等种种因素已决定悲剧之不可逆转,最后不但弱智弟弟糊里糊涂被炸得粉身碎骨,最后Verloc夫妇也各自惨死,让人荡气回肠。尽管作者自始至终用了许多嘲讽的笔调描写各类人物,但丝毫不能减弱整个故事的悲剧气氛。
          这本书有意思的地方,还在于描写了恐怖主义者的心理和行为。虽然书中这些恐怖分子不是我们今天说的的宗教原教旨主义者,而是无政府主义者(其实就是社会主义者),又虽然书中的爆炸案是间谍的栽赃,并非无政府主义者所为,但作者对这一类人的疯狂、虚无、边缘化乃至投机等心理和行为的刻画,在今天也并不陌生,其中以绰号“教授”的炸弹专家最为典型。作者说他对这类人的描写,甚至得到一些熟悉无政府主义者的人肯定,以为作者有这类人的朋友。
          作者八十多年前在小说前言里对恐怖主义行为的看法,在今天看来也并未过时:“...... on the contempitble aspect of the half-crazy pose as of a brazen cheat exploiting the poignant miseries and passionate credulities of a mankind always so tragically eager for self-destruction. ...... a blood-stained inanity of so fatuous a kind that it was impossible  to fathom its origin by any reasonable or even unreasonable process of thought"。
         
         《回忆苏格拉底》(色诺芬著,吴永泉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204pp,思想、历史)。读这本书,彷佛在读《论语》。的确,孔老夫子与苏老夫子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两人生活年代相若(孔子年长五十多岁),两人都活到“七十古稀”,两人都是名垂万代的大思想家,两人都注重祭祀,两人都开门授徒,两人都述而不作等等。当然两人的不同也很多,比如:孔子授徒要收束修,苏子分文不取;孔子思想着重克己复礼,苏子主张敬神、维护民主制度;孔子言简意赅,苏子雄辩滔滔;孔子善终去世,苏子饮鸩而亡等等。统而言之,二者之间的最大的相同点在于:他们都是受人尊敬、品德高尚且引人向上的老人家。
          我早些年受所谓唯物辩证法玄学的毒害,在读这类古代哲人的著作时,总是充满了自以为真理在手的狂妄和傲慢,认为这些人的很多观点不是过时就是愚昧,像听上了年纪的人喋喋不休,一肚子的不屑,只当容忍老小孩般地容忍他们。近来虽没有洗尽余毒,但越来越对传统对先人抱着崇敬的态度,也越来越认识到现在的人未必一定超过前人,即便有所成就也是因为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如今我也不再迷信科学万能,其实很多今天所谓科学结论在我们的后人看来,必然将是一钱不值,就像我们看待一些前人的结论一样。因此读到这本书多处提到苏格拉底的敬神,虽然我仍然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但也不再嗤之以鼻,讪笑不屑,而是某种程度上的理解、尊重,对于有神论如今我更多抱着“不可知”、“或许有”的态度。
          这本书让人感受深的除了敬神,就是苏格拉底的雄辩(有时也有些诡辩),他引导式的辩论是他的一大武器,几乎无往而不利,他的最终结论总是建立在对手承认的结论之上的,没法抵挡。不单这本书里满是苏夫子逻辑的思辩,也让我想起十几年前读过的他另一位弟子柏拉图记述先师的对话录,似乎还有点隐隐约约的印象。
          苏格拉底最让人敬仰之处,是他面对不义判决的决不求情、大义凛然,以及面对引鸩自杀的平静、坚定甚至幸福的欣然态度,这绝非虚伪、奸佞之徒所能装出来的。单凭这一点,我便想学太史公评价孔夫子的话说:“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余读‘苏’氏书,想见其为人。”
    October 31

    读书偶得之古代爱国愤青

     
        呼延赞,宋朝名人,我们或许在评书、小说里见过,但大概很少知道他是如此爱国的:
     
           呼延赞以武勇为卫士直长。自言受国恩深,誓不与契丹同生,遍刺其体,
       作赤心杀契丹字,涅以黑文。及其唇内亦刺之,鞍鞯兵仗戎具,皆作其字。召
       善黥之卒,呼其妻,责以受重禄无补,当黥面为字以表感恩之意。苟不然者,
       立斩其首。举家号泣,谓妇人黥面非宜,愿刺臂,许之。诸子及仆妾亦然。……
       子病,割股肉为羹食之。幼子才百晬,服襁褓,持登城楼,掷于地不死。人问
       故,曰:“聊试其命耳。”每至直舍,内侍近臣多环绕之。赞取佩刀刺胸出血,
       召从吏濡墨为书,奏言乞捍边杀虏。内侍或戏曰:“何不割心以明忠?”赞曰:
      “我非爱死,但契丹未灭,徒掷其躯耳。”
               ——《事实类苑》转自《宋人轶事汇编》卷四,中华书局2003版
                
        爱国(君)如此,令人瞠目。只有文革中红卫兵将毛主席像章别在肉上,庶几近之。呼延赞可谓刺青时尚的先驱,更是爱国愤青的前辈。而且他一人爱国不算,还硬逼全家上下效法,不免过于残忍。但我怀疑他脑子有一点问题,后面割肉食儿甚至城楼掷子等事颇可证明,怪不得在单位里别人都绕着他走了。
        有如此鲜活的榜样,我担心今天的仿效者会将其血淋淋的勇敢行为照搬,所以劝告爱国愤青们,古人的知识不完备,不必苛求,但现代人如此,不但野蛮而且是犯罪。不过我又怀疑,如今活跃在网上的爱国愤青们,只是发言时肾上腺素激增、满嘴污言秽语而已,让他们牺牲一根毛以利国家而未必肯,是绝对不可能仿效呼延赞行为的,倒是我太多虑了。
    October 18

    读完《约翰克里斯托夫》,忽然想起一首古诗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忽复道,努力加餐饭!
     
                                    ——《文选》“古诗十九首”之一
    September 03

    The Pickwick papers读后

      The Pickwick papers(《匹克威克外传》)
                                                                                              

          在我有限的阅读经验里,从未有过读英文书发出这么多笑声的时候,这本厚达900多页的The pickwick papers(美国TOR丛书1998年11月版),让我体验了令人兴奋和非常愉快的阅读享受。这本十九世纪英国红得发紫的大作家狄更斯(Dickens)的处女作,实际上应该算一本老掉牙的书了,不但是西方世界里的古典经典,在中国以《匹克威克外传》为名也已除了形形色色的汉译版本,但读起来丝毫不觉得过时和沉闷。虽然过往近200年的时间已经有无数的人说过无数关于它的评论,可我仍忍不住发一通议论,根本不在乎是否有人说过,是否有人有兴趣再听。


          说实话,狄更斯的书我认真读过的很少,似乎这之前只有一本中译的《奥利弗.退斯特》(也即《雾都孤儿》)和一本英文的《双城记》。前者是在十几年前上大学时读的,如今几乎已无任何印象,如果还有一点点的话也是来自小时候看过的同名电视剧;后者是去年读的,给我深刻印象的除了开篇那一大段以对比手法写成、象诗一样的抒情警句,便是整个小说戏剧化的情节、鲜明的人物素描、强烈的感情以及令人难以信服而过于巧合的故事安排。当我们读了这本《匹克威克外传》之后,发现作家的风格从他的第一本书开始就已经非常鲜明地确立了,你看他独特的幽默语言,夸张的漫画式的人物速写,通过特色的对话刻画人物性格的手法,戏剧性的情节安排等等,无一不是日后如假包换的“狄记”老字号出品的特产。在这本书里,初出茅庐的狄更斯洋洋洒洒地写了二十卷每卷三十多页(初版本是以每月连载形式出)的宏篇大帙,内容几乎包括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全部:从城市到乡村,从富到贫,从军队到监狱,从爱情婚姻到政治法律的各种环境,可以遇见绅士、车夫、政客、农场主、犯人、教士、骗子、讼棍各色人等,简直是一部百科全书。我们不禁惊叹于那时尚汲汲无名的文坛新人鲍斯(Boz,那时Dickens的笔名)宏大的野心和驾驭文字的能力,也不得不承认他真真确确是个天才。而这本书的缘起,不过是出版商让狄更斯为一位有名的漫画家配些文字说明,谁承想,一位文豪就此诞生,而那位漫画家,在小说刚开始写作没多久就消失了,到如今已经没人记得他是谁了。


          Pickwick Papers的滑稽有趣从它的书名就开始了,据说,p和k这两个字母的发音在英文里本身就有让人觉得好笑的效果,而这个题目念起来叫我想起那个好玩的英文绕口令。小说是从一个以匹克威克命名的俱乐部开始的,一群吃饱饭没事干的伦敦绅士们,以我们的主人公匹克威克先生阁下为首,为了探索未知生活、研究人性的伟大理想而组织了这个俱乐部,在经过一番争论之后,匹先生领着三个有为青年开始了他们的探索之旅。就在他们煞有介事、满怀热情出发的时候,我们的读者已经发现,这个“匹克威克党”们认为有意义的伟大旅行,实际不过是个全无目的的可笑冒险的开始,这几个自以为高雅的俱乐部成员,不过是几个到处惹祸出洋相的冒失鬼。刚一出门,我们的匹克威克先生就因他好学而勤于记录的习惯,被车夫误认作密探而遭到围攻,最后还是靠一位走江湖的骗子金阁(Jingle)先生解的围。自此以后,一连串的喜剧事件伴随着主人公们的行程就开了场。


          在西洋文学的历史中,所谓“骑士小说”或“流浪小说”一直是一个很重要的传统,《匹克威克外传》其实多少也是这种小说的变种。流浪小说多出现在十九世纪以前从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一直到十八世纪这段时间,象塞万提斯、菲尔丁、约翰班扬等人的小说大都属于这类范畴,这类小说的情节通常是通过主人公在一段旅行中经历的种种遭遇或见闻为主干,从而展现社会万象、人性的善恶、信仰的坚贞等等,在这些书里,主人公所要达成的旅行目的往往并不重要,只是牵引情节发展的线索,而在旅途所发生的一切才是小说的重点。其实我国经典小说《西游记》正与此类小说相似,取西经并非是读者最关心的重点,而孙悟空的英雄伟业和师徒四人的有趣经历才是核心所在。在《匹克威克外传》中也是以俱乐部的探索人性为一个由头,借旅行来表演一幕幕笑剧给人们看,这正是传统流浪小说的重要特征。但毕竟时代不同了,到了狄更斯手里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旅行的目的更加不明确了,匹克威克们研究人性的目的实际是空泛的,并无一定时间、成果的限制,这样更自由,可以随时随地地开始或结束,小说情节更易安排,其实读者们对此根本不介意,又要有好笑的洋相看就行了;其次,主人公不再是一个处处以正面人物出现的英雄,而人物的善恶也并非那么泾渭分明,我们看到匹克威克先生虽仍是正人君子,但他的不识世事和笨拙狼狈成了经常嘲笑的对象,其他人物更是有优有劣复杂得多了,也就是说更加贴近生活的本貌了。在这一点上,狄更斯笔下的主人公多少有一点近现代小说里“反英雄”的味道,这样也可以说十九世纪的小说更丰富更发展了。上面两点虽说与早期小说有不同,但并不是以前的小说都不曾这么写,其实《唐吉诃德》在这两方面倒与《匹克威克外传》有不少的相似。


          但在一点上,《匹克威克外传》倒是与西方古代小说有更大的相似,那就是为了充实内容嵌进了许多他人转述的传说和故事,这种形式我们在《十日谈》、《坎特伯雷故事集》等书里再熟悉不过了。古代小说大多免不了存在结构松散、内容单薄的缺点,加入故事传说可以很大程度上地弥补,也正可以看出西洋小说进化的过程,因为小说正是由传说故事发展来的。狄更斯也沿用这一手段,想来一是因为头一次写小说内容不免欠丰富,题材本身又稍嫌单调,需要一些新奇的内容调和口味;二是小说较为松散的结构正可为此类故事提供生存环境,这样可以把一些荒诞不经的内容放进比较生活化的小说,却又不至为愈加理性的读者所诟病。

          我们看这些插入的故事,内容各式各样,有浪子回头,有南柯一梦,有奇人奇事,有神话传说,有的读起来象基督山恩仇记,有的读起来象聊斋志异,有的让人莞尔一笑,有的让人唏嘘同情。虽然它们中的一些不免让人觉得沉闷,与小说主题情节也多少有点脱节,但确在某种程度上丰富了内容,或许符合当时人们的阅读习惯也说不定。若我们仔细体会这些插入的故事,会发现一个事实,那就是显示出作者对底层穷人的生活非常关注,对他们满怀同情,你从那些潦倒的房客、圣诞前夜还要挖墓穴的教士,以及深陷欠债监狱的复仇者等故事里就可以看出。其实这也不算什么秘密,在狄更斯的所有小说里都有这方面的内容和情感,甚至在他大部分书里的主人公都是令人同情的穷苦人出身,这已经成了他的小说的另一大特色,而这都来源于他自己童年的经历。狄更斯幼时全家都曾入过欠债人监狱,独以他因做工而得免,想来那时生活艰辛和困苦的境况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怪不得他不但在一个旁人讲述的故事里描述了欠债人监狱里的种种惨状,还安排一大段情节,让他的主人公受讼棍构陷而入监狱几个月,匹克威克先生得以亲身体验那个人间地狱的惨况,而狄更斯在小说的前言里也是一而再地提到欠债人监狱这个罪恶的渊薮。


          虽然狄更斯在小说里写了种种穷人地苦况,但这部小说的主旨毕竟是给读者带来欢乐,让大家笑的。他那种幽默的语言,特别在面貌的刻画,人物的行止,极具性格身份的对话上,让人觉得那么的可乐,止不住笑出声来,尽管不免有几分夸张,但完全符合这部漫画式小说入木三分的风格。在这里我又发现一个秘密,我找到了作家老舍的小说风格的一个重要来源,虽然我们在各种传记里听老舍本人以及旁人说过,当初他在经许地山帮助去英伦留学之后,狄更斯是他最爱读的作者之一,但根本想不到他们文字风格之间会有这么大的传承和启发,而读过这本小说后我忽然明白了,老舍的文字里正有着狄氏讽刺幽默的精髓。我在读这书的时候禁不住想到,《匹克威克外传》的最合适中译者非老舍莫属,而The Pickwick Papers的有些段落有些字句更让我隐约回想起多年以前读《赵子曰》、《老张的哲学》、《二马》时带给我的幽默的感受。


          说到小说情节的有趣,让我们来看看《匹克威克外传》里这些情节的经历者们,那些匹克威克党们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吧。当然,首先是匹克威克俱乐部的创立者,我们可敬的森缪儿.匹克威克先生阁下。匹克威克无疑是一位真正的绅士,他总是那么冷静,彬彬有礼,总带着那种成熟的长者的微笑。他非常有学问。他曾经发现了一块古代的带有文字的石片,并从而写出了非常有价值的考古论文,虽然当地村民和一些学者对他的发现不以为然,但毕竟赢得了国内外高雅的绅士们的称赞,并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有人更因研究他的论文写了一本小册子,近而成名。匹克威克先生又是那么谦逊好学,他不但有为了研究人性而开展旅行的提议,而且还带领着他的三位年轻的支持者多次身体力行,他的谦虚好学典型地体现在随时随地掏出小本子,记录他所遇到的新鲜的人和事,有时不免被人误会作密探,被车夫们漫骂和围殴,但他仍然坚持这个好习惯,并影响着追随他的年轻绅士们。他总是那么青春、富有活力,他虽然常对他的朋友们说:“我的年龄已经可以作你们的父亲了”(可惜我们并不能因此得知他的确切年龄),但就连他的跟班森姆(Sam)也说:“您就象二十四五岁的小伙子”,这当然不光是森姆的恭维,你看他一次次不辞辛苦地远行,并几次为了义举而翻阅墙头,哪像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


          匹克威克先生虽然单身,但从来不对女士们有任何非分之想。象那次因为天黑不小心闯入了一个单身女子的卧房,不但搅散了一对千里迢迢来约会的情侣,而且被当地治安官逮捕,但最终证明他是清白的。他这么好的条件,难怪房东太太存了非分之想,以至于被讼棍们利用,匹克威克先生不但输了官司,还因为他的不向坏人低头而进了欠债人监狱。不过说起来,这事多少还得怪匹克威克先生太和蔼了,他那种暧昧态度再加上话没说清,让房东太太误以为他要求婚,才闹到了那步田地。到后来,和森姆的父亲老威勒(Weller)谈他儿子的婚事,匹克威克说话的暧昧不清又差点让刚丧了妻的老头动了未来儿媳的念头。这都是匹克威克先生过于亲切的说话方式造成的。


          匹克威克先生虽然很有本事,但并不逞强吹牛,这可得让他的朋友温克(Winkle)好好学学。匹克威克不会打猎,就安静地坐在树荫下的车上休息,虽然后来因为喝了酒不省人事,被粗暴的主人当作擅闯私地的不法之徒扔到了荒野,但匹克威克先生的品格还是应该肯定的。而对于匹克威克先生擅长的滑冰,他也就不用虚伪地推辞,而是在冰面上一展身手,博得大伙的赞叹。当然最后出了点小小的意外,他不幸掉进了冰窟,捞上来时也有小小的狼狈,但世事难料,这并不是他的错。


          匹克威克先生极富正义感,当他发现骗子金阁的真实身份,他决心尾随并揭穿他,以免更多的人受害。他深夜冒雨潜入女寄宿学校,去阻止骗子拐带良家妇女,不惜受了雨淋得了风湿,并遭人误会,虽然这件事后来证明原来是受了骗子们的设计陷害,但他的品德之高尚是毋庸置疑的。当被讼棍们构陷输了官司,他宁愿入监狱也不缴纳赔偿金而向坏人示弱的气节更让人赞叹。后来他为了房东太太免除牢狱之灾,并为了他朋友们的终身大事而出狱后,当再次面对两名讼棍时,不顾律师帕克(Perker)先生的善意提醒,义正词严地痛斥坏人,不但讼棍们被他的气势所吓倒,我们也深深被他高风亮节的气度所折服。


          匹克威克先生最优秀的品德莫过于他强烈的同情心、他的宽宏大量和为他人考虑、与人为善的精神了。当他深陷牢狱,目睹种种悲惨,对那些囚犯抱以深深的同情,慷慨解囊帮助他们,甚至于对曾多次伤害过他的金阁和乔伯(Job),在监狱见到他们的境况的时候,他不但既往不咎,而且掏钱接济他们,非但如此,当他自己出狱时,还帮金阁还清了债务,让他们也出了狱,开始新的生活。当他得知害他入狱的房东太太也被讼棍们逼入监狱时,虽然余怒未消,但最后还是付了赔偿金,帮助她避免了入狱之苦。而对于他的朋友们,他先是夜晚翻墙向温克的恋人说明情况,又好言劝抚了温克的大舅子和他的同学对这门婚事的反对,还跑到伯明翰去见温克的父亲,虽说碰了一鼻子灰,但也是尽心尽力。他还帮着说服了瓦窦(Wardle)先生同意将女儿嫁给他的朋友斯纳格拉斯(Snodgrass)。对于他的仆人森姆,他不但平时不像奴才般对待,容忍有时的胡言乱语,而且当自己入了监狱,为了森姆不受连累要赶他走,当然森姆也是忠心耿耿,弄了巧计坚持留在他的身边。后来当森姆的老爹老威勒将打从亡妻继承的遗产托付给匹克威克先生的时候,他先是为老威勒考虑,不愿染指他人的财产,可后来看到老威勒发狠着急的样儿,不但欣然答应替他保管,还帮他料理得妥妥当当。这一切都足以见证匹克威克人格的可贵与伟大。


          到最后,匹克威克先生考虑到朋友们今后的生活,解散了俱乐部,不但为他们操办了体面的婚礼,还把他们各自的生活都安排得非常周到。看到这里,匹克威克先生的形象在我们的心中是何等伟大,我们对于这样一位慈祥、优秀的朋友和师长的敬仰和感佩,又岂是言语所能表达的呢?我想,作者一开始也不免将匹克威克先生当作笨拙的呆绅士来嘲弄的,但随着他那宝贵的品格逐渐显露,对于他的态度也慢慢变为颂扬远多于取笑了。


          我们再来看看匹克威克先生的三位朋友兼追随者。塔曼(Tupman)先生比较胖,除了对女士有较大兴趣外,似乎并无其他特长。他先是和金阁先生背着旁人去参加舞会,不想惹出祸来,害得胆小的温克先生背了黑锅,卷入一场决斗的纠纷中去。后来他又爱上了瓦窦先生那位老处女妹妹,可没想到又被骗子金阁先生所利用拐跑了老小姐私奔,虽说最终被追回来,可愤怒的瓦窦先生将妹子远送他乡,塔曼先生的浪漫史又泡了汤。到最后温克和斯纳格拉斯都娶到了太太,只有他什么也没落着,我们只好说,塔曼先生虽热衷于风花雪月,到了却仍是孑然一身,真真是造化弄人。


          温克先生向来是以擅长运动著称,但每一次到他出风头的时候,却总是出洋相,无论是骑马、打猎还是滑冰,我们总是看到他战战兢兢,一塌糊涂,唯一一次打猎时打中了目标,得到瓦窦先生的大赞,却还是胡乱开枪蒙中的。看来,爱说大话是他的一大毛病。温克先生胆子也小了那么一点,当被误会,卷入一场决斗的时候,他非但没有表现出英勇的绅士风范,而且已经六神无主了,幸亏误会及时消除,不然我们也许很早就看不见他了。还有他作为证人出庭,为匹克威克的官司作证的时候也过于紧张了一点,面对讼棍律师的逼问,温克越帮越忙,反而节外生枝说出那件完全不利于匹克威克先生的误闯单身女士卧房的事来,虽然匹克威克先生并没有怪他,但他自己躲在房里懊悔了半晌。温克先生尽管有不少缺点,但似乎也很有女人缘,先是得到主编太太的青睐,闹出绯闻,惹得主编先生大吃其醋,温克先生倒还识趣,适可而止,全身而退了。后来他又爱上了漂亮、活泼的阿拉贝拉(Arabella),这次倒得以展现了温克先生勇于追求爱情的美德,面对情人的哥哥及其同学的激烈反对和粗暴威胁,在众人的帮助下,不但将爱人从被监管中救出,得以团聚,最终还获得了皆大欢喜的幸福结局。


          斯纳格拉斯先生是一位诗人是人人皆知的,虽然从没人见到他写过只言片语的诗作。据说他对哲学也很有研究,但这是更难证明的事。除此而外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娶到了瓦窦先生的小女儿艾米丽(Emily),尽管这桩婚姻一度面临瓦窦先生的不满而失败的危险,但最后结局却依然是完美的。


        以上诸位虽说都是本书的主人公,而我最喜欢、觉得最有趣的却是另两个人物。一位就是匹克威克先生的跟班森姆.威勒,我们叫他森姆或是小威勒。森姆这小子确实不简单,虽然不像是个特别受过教养的人,但有着天生的机灵,不但对社会上的三教九流、人情世故都门清,是个油子,满嘴说出来都是些不知打哪听来的俗语、警句,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对主人的忠心耿耿,兼带着是非分明、大智大勇。


          小威勒头一次出场,正在一个小旅店里帮住客刷靴子,他有根据每双靴子的牌子、材料、装饰和补丁等一切线索,准确认出每个客人身份的绝活。当时匹克威克等人追踪金阁拐带老小姐到此地,小威勒几句不卑不亢的机智回答给匹克威克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其后不久慧眼识珠收他做了跟班。自此森姆就跟了匹克威克这位明主,主仆配合无间,做了不少让人称道的事迹。虽说森姆第一次出手刺探骗子金阁的虚实,就着了那主仆二贼的道,害得匹克威克先生出了洋相不说,还落下了风湿,但在后面和他主人一道夜访温克先生的情人,以及陪匹克威克先生坐牢等事上,都表现出无比的能干和勇气。


          在匹克威克先生吃官司并入狱这件事上,足以看出小威勒的忠贞和智慧。先是在法庭作证时,森姆表现得既沉稳得体又机智聪敏,虽对案情没什么特别的帮助,但远强过温克先生的紧张失据、越帮越忙。后来当执达吏到旅店捉匹克威克入狱,森姆敏锐地猜到来人的身份,挡在门口不让进去,表现出难得的勇气。入狱之后,匹克威克先生不愿连累森姆,解雇了他,但森姆巧妙设计成了他父亲的欠债人,利用法律以欠债犯的身份重入监狱,对此,匹克威克先生也无可如何。在监狱时,虽然朋友们劝匹克威克出狱而不得,但小威勒却安排计划,使温克先生成功地救出了自己的情人。同时,当森姆第一眼见到房东太太也被讼棍律师推入监狱,他再一次敏锐地认识到这是救他主人出狱的良机,果断地派人连夜找到律师帕克先生,安排让匹先生出狱的计划,果然一举成功,连帕克先生也对森姆的机智称赞有加。最后匹克威克解散了俱乐部,安排好朋友们的生活,再一次让森姆走,以成全他结婚,小威勒再次拒绝,说宁愿晚几年结婚也要侍侯主人,到了,他们夫妻二人一起作了匹克威克先生的仆人、管家。读到此处,我们自然被森姆的忠心耿耿所折服,所感动。


          对于爱情,森姆也是锲而不舍、忠贞不二,自从他一见钟情爱上了漂亮的女仆玛丽(Mary),并献出了初吻之后,就一直苦苦追求、大胆表白,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说,还帮助温克先生也得到了他的爱人。对于亲情,森姆不但对于他父亲多有帮助和孝顺之外,对他的继母也尊敬有加,最后这对活宝父子还合力痛打辜负了森姆继母的戒酒劝谕、并间接害死她的牧羊人,着实让人解气。


          我们可以说,这本书里,在品德上唯一可以和匹克威克先生媲美的,就是他可爱的跟班森姆小威勒。这一对主仆,亦师亦友,真可称得上人间主仆的典范,足可流芳百世。文学史上,只有唐吉诃德和他的仆人桑丘庶几近之,但桑丘狡猾、自私,有太多无业农民身上的缺点,与我们的猪八戒悟能倒是很像,依我看,比不上可爱的小威勒。


          另一位有趣的角色是农场主瓦窦先生的小厮、胖孩子纠(Joe)。小纠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书中作者着墨并不多,但只寥寥数笔就让人忍俊不禁,就是他让我几次笑出声来。小纠最大的特点就是爱睡觉,无论在做什么,随时随地都可以眯一觉,怪不得森姆叫他做“小鸦片烟鬼(young opium eater)”。于是我们经常听到瓦窦先生大叫:“纠!纠!这死孩子定是又睡着了!”。他坐着睡,走着路睡,吃着饭睡,最绝的是一边敲门一边睡,把个帕克先生事务所的门敲得山响,停也停不下来,只因瓦窦先生叮嘱他说,不开门就一直敲。


          小纠除了爱睡之外,还爱吃,这是天下一切胖孩子的毛病。这点也就被漂亮的女佣玛丽利用来贿赂他,让他帮着隐瞒斯纳格拉斯和艾米丽偷偷调情的事,当然玛丽想不到,这样一来小家伙被她的美色所吸引,以至后来见到小威勒还直言不讳地说他喜欢玛丽,恨得森姆薅着他的脖领子狠踢了几脚。可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当小纠答应帮斯纳格拉斯悄悄溜出内室不被瓦窦先生发现之后,神色紧张,张口结舌,人人见了奇怪,瓦窦还一口咬定他喝醉了酒,后来经大人们厉声喝问,小纠到底顶不住,咧嘴大哭,把个秘密说了出来。


          不过,如果以为纠只是个胡吃闷睡的傻孩子,那你又错了,有时他的狡猾,真让人不敢相信。当初,在瓦窦先生家里,塔曼先生偷偷与瓦窦的老处女妹妹打kiss,以为没人看见,谁知一抬头,黑影里站着小胖子纠正瞪着一双吃惊的睡眼。但无论塔曼先生如何威胁与喝问,小纠总是一副浑浑噩噩、傻呵呵的样子,虽然背过身去的一声窃笑差点断送他的演技,但到底给瞒过去了。然而不巧的是,事后小纠在背地里向人夸耀自己装得像以及塔曼先生的秘密,全被骗子金阁听了去,因此设计拐走了佳人,也害可怜的塔曼永远失去了那位老小姐。

     

          我费尽唇舌把自以为《匹克威克外传》中有趣的人和事说了一遍,瘾是过了,可也难免有挂一漏万、全都说不到点上,甚至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担心。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狄更斯的小说虽写了不少人间的惨况,但主旨都是希望读者们快乐的,就像这本书里那个“妖精卷走教士”的故事所说,无论多么贫穷、艰难,也不要总哭丧着脸,要笑才对。这正合了我这段时间老在念的白居易那首“对酒五首之三”,却好拿来作个收束:

                       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

                       随富随贫且欢乐,不开口笑是痴人。

                                                                                            05.4.23晚写讫。